電動車作為一種交通工具
因為其方便、快捷的特點
很受大家喜愛
不過方便是方便了
安全隱患也隨之人來
法律依據
6月25日,應急管理部公布了《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“《規定》”),《規定》第四十七條規定,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、疏散走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,拒不改正的,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。
由于近期全國各地相繼發生較多消防安全事故,尤其是電動車爆炸引發火災情況,導致極為嚴重的后果。為貫徹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”的指導方針,落實公安部“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”要求,消除小區樓道內及戶內安全隱患,杜絕因電動車在室內及樓道內充電造成的安全事故,月晟服務溫馨提示您:請勿將電動車推至家里或樓道內充電,以防電瓶爆炸引發火災事故。如需要給電動車充電的業主請在園區內電動車停放處,月晟服務為大家安裝了充電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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